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11年(第十九届)728万元汽车大奖赛竞赛规程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已浏览:128888 次 发布日期:2011-03-16 04:17:21
总奖金:万 冠军奖金:万 参赛费: 元/羽 收鸽时间:至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11
          
(第十九届)728万元汽车大奖赛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有关规定》、《云南省信鸽公棚竞赛规则》。查棚和预、决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比赛时欢迎广大鸽友参观查棚和预、决赛集鸽检录上笼,比赛开笼过程。实行伯马制。(即:若比赛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决赛参赛鸽均分)
     
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执行裁判裁定。
一、参赛条件: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当年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统一足环和所在地区认可的足环,假足环的鸽子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成绩,责任自负。
 1
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自愿参加。
 2
参赛鸽龄28——45天的健康幼鸽。
 3
入鸽期间中心将为每羽幼鸽接种进口新成疫苗及鸽痘疫苗。
 4
无论集鸽多少,查棚和竞赛严格规定时间举行,保证奖金全额兑现。
二、交鸽时间:
      2011316
30日,中心在昆明机场,火车南站,昆明各客运站接鸽,请事前电话通知。


三、参赛费用:
 
     每羽参赛费1500元,饲养费200元,交鸽时先交饲养费,一视同仁,绝无例外。谢绝讲价。余下的参赛费1500元,在裁判查棚后,十五天内结清,已交饲养费的按裁判查棚确认损失数,(病亡、飞失)退还所交饲养费。不交参赛费的鸽主将放弃鸽子的所有权由鸽友认购参赛,认购者需缴纳全部参赛费,该鸽及鸽所获一切,均属认购者。
四、奖金分配: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共设奖金728万元,预赛决赛分别设奖,另设综合鸽王奖及团体奖。



 1
、预赛:预赛201111月中旬红岩坡240公里(±3%)设奖200名,1—10名发奖杯各一樽



   冠军:30000    亚军:20000    季军:10000


 4-10名:各5000    11-200名:各2000



 2、决赛:决赛201111月下旬芒市420公里(±3%)设奖500名,1—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万元梅赛德斯-奔驰E级轿车一辆(或等值现金)


       


亚军:30万元;宝马3系轿车一辆(或等值现金)    


季军:10万元;尼桑阳光轿车一辆(或等值现金)


   
4—10
名:各50000       11—100名:各15000         


101-500名:各10000  


五、特别加奖:
1、团体赛设十名,各奖高原综合团体进口实力杯一尊,冠军还将荣获《五星优胜鸽舍》匾一块。



 
冠军:50000    亚军:30000     季军:20000  
     4—10
名:各10000    
 2、团体赛:可分A组、B组、C组、D组,每组入鸽8羽以上10羽以下(含10羽)有团体资格,超过10羽另行编组。同一名下交鸽在8羽以上者,不论查棚剩余多少羽,均有资格参加团体奖评选。查棚后统一编组,分组后不得更改。以决赛500名内同一参赛组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前者为胜。



3、鸽王奖设十名,各奖奖杯一樽,



鸽王冠军:20000   亚军:10000   季军:5000            4-10名:各发精美鸽王奖杯一樽



 4、参赛鸽要求:同一羽参赛鸽必须在预、决赛单鸽赛中全部入围。评选办法,预赛、决赛名次相加除以2,最小数者为胜,若出现分数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有效报到期:预赛当天,决赛二天,设伯马制。


六、竞赛办法


1、若决赛归巢鸽羽数达800羽以上,组织精英赛。自愿参加。精英赛每羽收费800元。决赛后若举行精英赛,为不影响赛鸽状态,鸽子不关棚,若有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补偿。
2
、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3
、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参赛者须仔细阅读《云南省信鸽公棚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信鸽公棚竞赛规则》和本竞赛规程。云南高原赛鸽中心慎重提醒广大鸽友,参加公棚赛有风险,请谨慎参赛。外籍鸽入棚时,必须提供入关检疫及有效相关证明,若无材料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后果自负。
 4
、查棚时间:8月下旬;裁判查棚后训放五公里,归巢鸽为存棚鸽,实际收费以归巢鸽为准。训放过程中的损失属自然淘汰,公棚概不负责任何赔偿。
5
赛前训放到位5—50公里5次,80—110公里3次。


七、获奖鸽归巢鸽处理:
      201112月上旬颁奖,拍卖前500名获奖鸽,上午10时颁奖,颁奖结束即拍卖决赛获奖鸽,拍卖成交价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为拍卖组织费。起拍价:前105000,11-1002000元,101-3001500元,301-5001000元。领鸽最后期限为1230以前,逾期无人认领的由中心自行处理,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
八、云南高原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九、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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