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2011年 第四届秋季竞赛规程


黑龙江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 已浏览:139521 次 发布日期:2011-01-01 11:33:53
总奖金:万 冠军奖金:万 参赛费: 元/羽 收鸽时间:至

主办单位: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
一、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俱乐部及各大公棚均可参赛。
  2. 国内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11年信鸽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5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中心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 参赛费用、 交鸽时间 、地点 、付款方式 
  1. 每羽参赛鸽交费500元,其中交鸽时交饲养费100元。赛鸽交到本中心后,要隔离观察7天,7天内赛鸽没有任何问题,并且鸽友交纳饲养费后,赛鸽才能进入大棚进行开家及家飞。
  2. 9月4日100公里训放归巢时,在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中心进行逐羽扫描,届时按实际归巢羽数收取参赛费400元。参赛鸽主如一周内未交清参赛费,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中心将公布并出售,出售鸽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新鸽主,原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交鸽时间: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6月1日。2011年存棚限量4800羽(本中心扩建后,鸽棚现可容纳赛鸽7000羽),如提前收够即提前结束。
  4. 交鸽地点:明水县明水镇。凡交鸽50羽以上者,中心可上门收取。
  5. 汇款方式:
     农业银行 卡号:6228482660234431517   户名:肇彦夫
     工商银行 卡号:6222020912001776505   户名:肇彦夫
     邮储银行 卡号:6221882600083461356   户名:肇彦夫
     信用联社 卡号:6212280006200032780   户名:肇彦夫
   注:汇款后必须用传真的方式将汇款单传至本中心。
  6.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交齐参赛费后,本中心将逐一会员发给参赛卡,此卡请鸽友妥善保管,领取奖金及归巢鸽时必须持此卡及身份证进行。
三、 比赛项目、 时间 、施放地
  1. 300公里预赛   2011年9月18日 地点: 吉林省松源市南
  2. 500公里决赛   2011年9月25日 地点: 吉林省双辽市南
  3. 500公里决赛设团体赛。
  4. 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评二关鸽王。
  5. 150公里训放、 200公里训放、 300公里预赛及500公里决赛设指定鸽赛。
  6. 500公里决赛设一把抓。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本中心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届时网上通知。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总奖金158万元)
  1. 300公里预赛:录取前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   5000.00元 
     第二名   3000.00元  
     第三名   2000.00元
     第四至五十名各     1000.00元
       
  2.500公里决赛:录取前4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   8万元   
     第二名   4万元   
     第三名   2万元  
     第四至二十名各1万元    
     第二十一至一百名各    5000.00元
     第一百零一至二百名各  3000.00元   
     第二百零一至四百名各  2000.00元
 
  3.团体赛: 录取前30名, 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   20000.00元     
     第二名   10000.00元     
     第三名    5000.00元
     第四至十名各   3000.00元      
     第十一至三十名 2000.00元
 团体赛参赛办法:
(1)200公里训放后,同一名下每8羽赛鸽为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由鸽主自行编组,如鸽主不编组,本中心将按电脑程序自动编组,并在网上发布编组情况,3天内鸽主核对后,一律不得更改。届时会员间不得并鸽组组。
(2)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鸽前40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在先者为胜。
  4. 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二关鸽王录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  5000.00元   
     第二名  3000.00元   
     第三名  2000.00元
     第四至十名各1000.00元
  5. 指定鸽赛每站分100元组 200元组,各组取前5名,第一名各发奖杯一樽。
奖金分配为:
    第一名25% 第二名20% 第三名15% 第四至五名各10%。
  6. 一把抓为300元,发奖杯一樽。
所有奖金80%归胜者,20%归本中心
五、 获奖鸽及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 2011年10月4日举行获奖鸽发奖及拍卖会,预赛前10名、决赛及三关鸽王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起价决赛前20名为5000元,预赛及鸽王前三名为2000元,其余为5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2. 拍卖会脱拍鸽鸽主凭票据及有效证件,交起拍价的40%领回。未获奖鸽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当日内办理领取手续,逾期本中心视为放弃。
六、 其他说明:
  1.本中心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器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2.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3.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500公里其他上笼鸽均分。
  4.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5.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退还参赛费,不退饲养费。
  6. 本规程解释权属明水同聚信鸽运动中心,未尽事宜,本中心将在中国信鸽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本中心联系电话  13945550242


                传真  04556221990


   本中心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规程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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