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济南枭宇赛鸽中心第一届106万大奖赛竞赛规程


山东枭宇赛鸽中心 已浏览:132768 次 发布日期:2008-02-01 10:17:48
总奖金:万 冠军奖金:万 参赛费: 元/羽 收鸽时间:至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是28—40天的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8年正式足环一枚,台湾省CRPA足环及有疫情地区的信鸽均不接受。


    2、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豆疫苗),参赛鸽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说明。


    3、参赛鸽交入本公棚,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随即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的各项条款。


    二、参赛费用、付款方式、交鸽时间及交鸽地点


    1、参赛鸽每羽420元,交鸽时缴饲养费100元,7月15日前参赛鸽病亡,游棚丢失,及时通知补交,如无补鸽视为放弃。8月1日清棚,根据裁判查棚单,十五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缴齐参赛费用,逾期视为无主鸽由本中心自行处理,也可由其他鸽友缴参赛费,并获所有权益。


    2、每5羽可交1羽预备鸽,交鸽时缴100元饲养费,120公里训放后如有失鸽,预备鸽自然替补,免缴参赛费;如无失鸽需在七日内缴齐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逾期视为无主鸽。


    开户行:  1农行   2建行   3工行


    银行卡:   农行:95599 8025 18811 36013


          建行:23491 1998 01300 16488


          工行;16021 6060 10164 12529


    收款人:陈艳玲


    3、交鸽时间:2008年2月15日--2008年6月15日。


    4、外地鸽友可将赛鸽空运至济南国际机场或通过火车,汽车的方式运抵济南,但需提前通知本中心,以便接站。


    5、境外鸽友缴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6、交鸽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东风渡槽南邻(济菏高速孝里出口南三公里)。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31-87376895  0531-87376597


           0531-89780597  13789812895


    三、竞赛项目、时间、空距及司放地点


        第一关:2008年10月4日,180公里,山东菏泽。


      第二关:2008年10月8日,260公里,河南商丘。


      第三关:2008年10月18日,420公里(正负10%)安徽毫州。


    四、参赛办法


   1、赛鸽入棚即佩带电子环,鸽友随时通过网站查询鸽子的日常情况比赛前不少10次5-120公里训放,并在网上适时公布。


   2、参赛户名交鸽时确定,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3、统一使用金霸甲信鸽饲料,根据赛鸽不同时期饲养需求及时调整饲料比。


   4、每交鸽10羽即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


    5、团体赛只在420公里比赛时进行,以600名内获奖羽数多少确定,羽数多者为胜,如遇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名次进行排名。


   6、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同一鸽主交鸽多羽,按A、B、C、D分组,须在预赛后7日内自行确定编组,并将编组情况传真或短信至本中心,逾期按电脑排列顺序分组,一经上网确定不可更改。


   7、比赛如遇恶劣天气或不可预测等不适应放飞的情况,比赛时间顺延或择期。


   8、枭宇鸽王以同一羽参赛鸽三关综合获奖成绩确定。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第一关: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50名各400元;前三名发奖杯。


    第二关;冠军:4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50名各500元;前三名发奖杯。     


    第三关: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30名:10000元;31—50名:5000元; 51—100名:2000元;101—300名:1000元;301—600名:500元;前30名发奖杯。


    团体赛: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8000元;4—10名:3000元;各发奖杯一座。


   枭宇鸽王: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注:以上奖金不包含税)


   六、竞翔办法:


    1、清棚及比赛裁判由山东省信鸽协会负责选派。


    2、第一关、第二关限当日日落前有效;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起至次日晚18:00结束,报道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鸽均分,对报到期内无归巢鸽奖金由参赛的赛鸽均分(不包括团体奖金)。


   3、由第一关预赛冠军鸽主在所有参赛鸽主中依抽签方式选定五人为监督员,从第二关比赛前入驻至决赛结束,中心负责免费食宿,与入驻裁判一起负责监督比赛的集鸽、登检、入笼(但不得上手持鸽)随车放飞,监督比赛全过程。


   4、每次比赛均聘请司放地当地市级鸽友会选派裁判现场监放。


    七、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决赛后半个月内举行发奖大会及拍卖,获奖鸽和境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做为拍卖费用。  


    2、未拍卖出的获奖鸽按底价40%缴纳费用;未获奖的,鸽主凭参赛卡缴100元领回,拍卖结束15日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中心处理,收益归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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