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大鹏赛鸽公棚2011年第五届176万元大奖赛规程


常州市大鹏赛鸽公棚 已浏览:145372 次 发布日期:2011-03-12 11:02:36

江南地区第一个推行50公里训放后收费的公棚


本公棚宗旨:公平、公开、公正、诚信


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常发放!


团体:1-15名各奖1万元


审批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常州大鹏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常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必须是当年出生30-40天健康雏鸽,佩带一枚所属国家及地区承认的2011年正式足环。(一律不接收各俱乐部及各地大奖赛自制足环,望鸽友谅解。)
  3、本公棚统一施行幼鸽防疫,如鸽主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
二、参赛费用、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
每羽收费700元人民币,其中100元为饲养费(交鸽时公棚收取100元饲养费,请主动提供鸽主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2、奖金分配:
预赛250公里:长江以北


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至10名各1000元;11至100名各700元。


决赛500公里:长江以北


10名各发奖杯一樽及精装照片一幅,1—300名均发奖状。


冠军7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4至100名各10000元。101至300名各2000元。
    团体:取前15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1-15名,各奖1万元。
  
 1
、团体赛范围:只限决赛300名内获奖鸽产生。
①、交鸽10羽为一组,即取得团体赛资格。超过一组的收费站后分ABC组。


②、团体名称在交鸽时确定,多人联合组队(只能由一个名称)参加团体赛。


③、在规定名次内,以获奖羽数多的一个团体名次列前(两羽或两羽


以上),如果羽数相同,以首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2、综合双关王:以预、决赛分速相加,前者为胜(均在双关300名内)。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靠前者为胜。综合双关王:取预、决赛两关赛综合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取三名:1名5000元,2名3000元3名2000


3、按每一地区的电话区号,送鸽满80羽,设地区冠军,发精致奖杯一樽。


4、本次比赛:①、幼鸽入棚即带电子环②、以参赛卡号代替鸽主名称,在决赛归巢时显示鸽主名称。


三、清  棚:


50公里训放后,由一级裁判监督清棚所剩鸽实际数量,再交纳参赛费600元。


50公里训放后如有丢失、死亡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


无论集鸽多少,奖金如期发放。


四、交鸽时间及地点:
  12011年2月15日——6月30为集鸽时间,补鸽时间为7月20日前(节假日不休息);毎星期天上午8时至11时原华东大园内收鸽 


 2、当地鸽友可直接送往公棚,亦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20时送至清潭六村香江华庭菜场大鹏收鸽点(电话:0519-883463901)或彭加强处(电话:0519-85290967)。


3.周边城市的鸽友:火车、汽车等其它运送方式,请提前通知本公棚常州地区总代理:《晋陵鸽舍》彭加强先生,  (小灵通)0519-85290967 电话:0519-88109977以便准时接鸽。
 公棚电话:0519-83463901    传真:0519-89891309 


彭加强:(小灵通)0519-85290967电话:0519-88109977
  浩:0519-83463901
汇款地址:

       农行卡号:6228 4804 1061 7714  515      收款人: 陈晓芳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1训放期内(0-150公里,不少于12次训放,并及时公布)
  2预赛:10月中旬-下


  3、决赛:10月下旬-11月上旬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竞赛规则》,预决赛由一级裁判,现场执裁,并委派群众代表监督,并随车监放比赛全过程,本公棚给予200元监赛费。
  2、比赛如遇恶劣天气,公棚有权顺延比赛时间并及时通知鸽友并网上公布。
  3、不设伯马制,有效录取时间首羽归巢鸽至次日18时止,如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4、录取名次均由电子扫描为准,如发生线路故障,由现场裁判决定为准。
  5、预赛结束至决赛上笼前期间,为强化赛鸽的体能需正常家飞,此期间丢失或死亡的赛鸽均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赔偿,望广大鸽友谅解。
七、参赛获奖鸽归属:
  1幼鸽丢失伤病、死亡公棚将及时通和鸽主补交。
  2决赛300名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公棚,10%留做拍卖费用,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按拍卖底价的60%领回。迟归鸽凭参赛卡交50元决赛后15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将由公棚处理。
  3拍卖日期:决赛后及时通知。拍卖地点:待定。
八、其它事项:
  1、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参赛奖金和拍卖收入等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32010年获奖参赛卡的鸽主请按原鸽主名称登记,否则按弃权处理。
  4、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常州大鹏赛鸽公棚。


各地区幼鸽代收点


南京地区:《四毛鸽业交流中心》土城头一号茶都F1-2


电话:18913389985    13912966088


南京地区:莫家强  南京市秦淮区凤游寺58


电话:13174073886


杨州地区:金汉先生 电话:0514-87340429  13358128078


无锡市:朝阳花鸟市场《小张鸽店》张宏伟  电话:13952474115


浙江长兴:孙云龙   电话:0572-6209166   0572-7616679


江苏如东:王许祥   电话:13962776726


南通:张明华    电话:18951419779   0513-85678096


上海:王子明    电话:1500058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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